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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知识局,你爹喊你裹好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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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18: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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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后相隔三天:“大地理馆”文章被同一家两次剽窃
  
  对于诚心走原创路线的作者和公众号来说,大家一定有共同的体会每一篇文章、每一帧图像,都充满着痛并快乐——好的内容一定与艰辛的煎熬相伴。这样的创作过程,是媒体人和创作者都能体会到的。
  可是,总有一种人未必愿意付出这种辛劳,而是通过小聪明攫取名利,同时还把自己伪装成“原创者”。无冤无仇的情况下,大地理馆向来尽力避免跟这类人打交道。但是,安分的我们,却不幸被这样的人恶心了一把。
  事情是这样的:
  由微信公众号“大地理馆”精心策划,资深媒体人何书彬先生主笔的《如何去福建,曾是个宇宙级难题》文章,于7月10日推送后,引起强烈反响。没想到,一个多月后的8月24日,一幅无耻的画面出现了—
  某大号也推送了一篇福建内容的文章:标题几乎照搬我文,内容进行了洗稿式的抄袭后发布。
大地理馆福建文章链接
发布日期:7月10日

  

  

  |大地理馆《福建》文开篇|
某号福建文章链接
发布时间:8月24日
其知乎专栏也有发布,大家可以去搜索
知乎文可修改,参考依据以公众号为准

  
 
  |某号《福建》文开篇|

某公众号的此等下做行为,远非这一次。截至目前,光是明目张胆地涉嫌剽窃大地理馆文章,至少(用“至少”是出于严谨,其文章发布数量大,不排除有其他内容抄袭)已经是第二次。此事发生之前的3天前,也就是8月21日,对方《山东应该换省会么》一文,已涉嫌剽窃我馆原创文章《大山东地理:一部“三国演义”》。
  
“大地理馆”《山东》文链接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1日
 ▼
此文更早版本发在知乎“大地理馆”专栏
发布时间是2017年
链接为
https://zhuanlan.zhihu.com/p/28298238
综上,大地理馆《山东》文至迟发表时间为
2018年2月11日
 
  
|大地理馆《山东》文:2018年2月11日|
剽窃者山东文章链接
发布时间:8月21日
其知乎专栏也有发布,大家可以去搜索
知乎文可修改,参考依据以公众号为准
 
  
|某号《山东》文:2018年8月21日|

  发现文章被抄后,我馆人员试着以耐心、文明的交涉方式联系其工作人员:
  开始,小编先是很客气地给其微信公众号后台发消息,一个号称工作人员遍布地球的机构——从开始到今天发稿时间,后台至今没有任何回复。
  不过,世界真的很小,我馆值班小编跟某号负责人正好在一个聊天群。后台没有回应的情况下, 小编仍保持着耐心  @这位先生,交涉文章问题。那位平时到处群发消息、十分活跃的人,此时竟然像闷葫芦一样,一声不吭。
  小编从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人家的,也许、大概、可能人家比较忙,正好不在线呢。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这三天时间里,人家按时往群里推送自家”创作“的推文,每天都很及时。每每此时,小编便去 提醒这位兄弟,他家文章涉嫌侵权之事,但人家依然装作不知。
  原来,人不是不在线,是装睡、装聋、装哑而已。
 
 

  既然抄袭者不给俺们一个合理的说法,那么小编就只好认真地来扒一扒相关的事儿,给外界和读者们现身说法。我们的扒仅限于、针对维护自身权益的内容。至于其他的任何业务和事情,我们没兴趣,也不想探讨。
  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只关心并说明我们受到侵权之事,至于某号是否找人烧钱、是否廉价雇佣实习生、是否到处扒资料、是否组织人洗其他人的稿、文章内容是否挑拨地域炮、是否涉嫌歧视穆斯林等等……这些我们统统不提!
  如果这次不是抄袭到我们头上,我想我大概永远不会如此认真的关注你们的所作所为——我们双方过去“井水不犯河水”,没有任何过节。但是,既然抄袭发生了,那就怪不得我们合法维权。
  我们,不想惹事,也不怕事。还是那八个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无耻,我必讨伐。
  8月21日,不光我们发现了剽窃一事,身边有朋友也说:这篇文章怎么跟你们之前的发的文章大山东地理:一部“三国演义”!怎么那么相似?而且,不光小编的朋友,同时关注两个号的读者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干出如此没节操事儿的,到底是个啥机构呢?
  这可不是一般小号,而是粉丝数十万、文章高产的大号——用知乎网@Ginkee的话说,对方“高产似老母猪”。而且,从人家的介绍和运作来看,仿佛是个很正规的团队,据说最近还拉到了风投。
  然而,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发现:这样一个如此有野心的大组织,竟然将改造学术论文、网上扒图片、“借鉴”他人作品作为核心竞争力。这一点,甚至他们自己在宣传介绍中,也毫不掩饰。如其负责人之一的某斯图,常常以“复述”晦涩内容为豪——既然是“复述”,却明目张胆打“原创”。
  这,也就是欺负很多学者平日不上微信吧。
  我们的原创稿子,一周内就被人家抄袭两次,从对方回应的态度,人家仿佛已经见怪不怪。或许,人家之前早已经接到过不知多少次投诉。
  8月24日,第一次剽窃刚过了不久,该大号推出一篇标题为《如何进入福建》的文章。当时小编脑子中一闪:这标题太熟悉了!跟我们一样感到震惊的,还有关注我们公众号的朋友。
 

  
  
  原来,此文从标题到行文,再到逻辑脉络,跟大地理馆7月10日推送的《如何去福建?曾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如出一辙——标题略作修改;核心内容,或变化同义词、同义句;或进行语句重组;或进行压缩概括——如果说,《山东》一文是剽窃概念、地图的话,那《福建》则是对原稿进行了组装和改造,用行业属于说法叫“洗稿”。
  第一篇抄袭明目张胆、毫无羞耻;第二篇抄袭,堂而皇之、表演拙劣。
  本文抄袭所涉及的四篇文章(抄袭和被抄袭者),都在网上,感兴趣的、想知道其中原委的朋友可以去翻阅,通过对比阅读,想必大家可以有所收获,并对这行的深浅、轻重和套路有更具体、深刻的了解。
大地理馆文章标题

《大山东地理:一部 “三国演义”》

《如何去福建?曾是个宇宙级难题》


某号文章标题

《山东应该换省会吗》

《如何进入福建》

  该大号,其实不仅剽我馆内容。
  以其过往使用的配图为例,尤其是配图照片,大部分不注明出处来源,几乎不为图片作品署名。具体有多少照片是这种情况?短时间难以统计——鉴于其文章“高产似老母猪”,这样的案例实在是不胜枚举有兴趣去扒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数一数。
  
  
  
  
  
  随机截取的无标注来源图片
  我馆人员在聊天群中提到此事(图片问题),此前一直装聋作哑的某负责人,在9月2号终于开了金口。这一天,距离《山东》文抄袭已经发生了11天,距离《 福建》文潮过去了14天。
  不过,人家一开口,又刷新了我们三观!听听,人家嘴里居然能吐出来这样极端业余、滑稽的话:
用的是无版权和免费图库,是否注明并没有这样统一的新媒体行规。

  
|求高人解答:哪条行规说可以“不注明来源”?|

  同九义,汝何秀?
  请问,这位大哥到底是叫前列县,还是叫腰间盘?为何,能把盗图侵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看来,小编需要给这位经常给别人“科普”所谓“全球视野新三观”的先生,来严肃地科普,不——恶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至今没有公开或约定俗成的的所谓“新媒体行规”,允许照片可以不注明出处——在法律上,无论任何免费或付费图片作品,作者都享有神圣、不可剥夺的署名权。
  第二:退一步说,即便真有这种奇葩行规,如果它跟法律相抵触,这行规就是非法、无效的。
  第三:贵号使用的大部分当代彩色的照片,都没有超出著作权的期限,不管是不是从网上扒的——既然使用了,注明来源,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相关的署名权制度,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要求“网络转载”时要“注明出处”。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和第17条也分别对“时事新闻报道”和“报刊转载”行为规定了“注明出处”。
  在近年形成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中,“注明出处”被规定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条款之中,并表述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作品出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引自:牛强,论著作权法中的“注明出处”——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相关条款,知识产权,2014年5月,15页
  在法律规定和清晰事实面前,对方居然用所谓的行规来敷衍解释,不知道是真法盲,还是明知故犯装不懂——以正常人的思维,实在不可想象。
  一周之内(准确地说,是相隔三天),同一家平台的两篇文章,被同一家剽窃,而且对方署名作者也是同一人——相隔时间之近、抄袭程度之大、猖狂指数之高,在人类抄袭史上,应该排得上号
  难道,这就是某号宣称的生产所谓通俗科普文章的法宝吗?难道,这就是“高产似老母猪”背后的秘诀吗?
  既然对方负责人是个法盲(可能是装的,也可能是真的)——无论哪种情况,科普一下相关知识,都十分必要。
  洗稿是行业俗话:法律上讲就是一种“剽窃”
  

  某号对我们文章的涉嫌侵权,既有赤裸裸的抄袭式抄袭,也有略高级一点的洗稿式抄袭。接下来的板块,我们就请出专业的律师和法学专家,来给法盲来普及下,相关的法律。
  经常关注公众号文章的朋友,对“洗稿”一词可能并不陌生。前不久,影响最深的著名“洗稿”事件,是“六神磊磊读金庸”的号主 @六神磊磊 王晓磊先生,跟另一大号主负责人周冲女士之间的撕逼。
  一般的抄袭容易理解,那么什么是“洗稿”?
  所谓洗稿,是指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洗稿,在自媒体圈又被称为伪原创,有人将其视为“高级抄袭”的一种方式。
  原句、段落照搬,是赤果果的抄袭,那“洗稿”则是重点抄袭的是脉络和他人的概念。举例说明:
  微观上,抄袭者把“高兴死了”换成“激动坏了”,“如何去福建”换成“如何进入福建”,把“地形极其崎岖”换成“地形十分复杂”。
  宏观上,他们通篇剽窃原文结构和行文,通过移花接木、删减概括等方式,形成一篇所谓的“原创稿”。文章主要元素构成、叙述脉络与原稿相似。
  洗稿的误区:它跟致敬或借鉴本质不同
  如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借用了庾信《马射赋》“落花与芝盖共飞,杨柳共青旗一色”。
  虽然格式相似,但内容并不一样,且只占作品的一小部分,也绝非作品的核心思想和内容,固然也说不上是抄袭。
  引自:左洁《莫让“洗稿”毁掉原创》,光明日报,2018年2月28日
  相比复制粘贴式抄袭,洗稿侵权“技高一筹”
  原创者发现被”洗稿“侵权后,需要较长的维权周期——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一点,很多侵权者被发现后依然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地进行新的侵权行为。
  尽管有一副伪装的面孔,但洗稿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法律鉴定上,洗稿并非难事,在承担的法律责任上,受到的惩罚,丝毫不比前者轻。
  “洗稿”是俗话,其本质还是“剽窃”
  如果接触原作品,并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无法证明有合法来源,就可以确定为构成侵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

  “洗稿”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近似或者不同标题替代原始标题而内容基本不变;另一种是以近似或者不同标题替代原始标题,但内容表达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复制权。鉴于《著作权法》里存在“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若“洗稿”属于第一种类型,该行为显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同时,由于其掩盖真实来源,又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
  剽窃包括“全抄”和“抄精华”,且剽窃行为均掩盖真实来源。因此,“洗稿”与剽窃本质上无差别,如果一定要说差别的话,只能说一个是行业术语,一个是法律术语。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清

  如果严格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分析,“洗稿”行为本质上就是抄袭。因为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而“洗稿”行为是将他人作品原有的表达仅作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调整,例如改动句式、改变用词等,但表达的实质内容、逻辑顺序和分析视角等基本一致,上述改动显然没有达到原创性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

  比双方文章之后,小编发现:就洗稿水平和技巧来说,无论是对方的《山东》还是《福建》文,跟一些高手相比,它们都算不上高明——跟周冲洗六神磊磊文章的招数水平相比,更是差了一大截。
  接下来,小编我就以自家作品被侵权一事作为案例,来扒一扒某大号的“笔杆子”、“快枪手”(出自其官方自我介绍中的说法),到底如何靠洗稿来完成一篇又一篇”创作“的?
  可以说,接下来的内容,就是一节别开生面的关于洗稿的公开课。
  洗稿是一门艺术:讲究“剽、改、接、岔”
  

  法律专家和相关法律解释条文已经明确指出,所谓洗稿,其实就是抄袭、剽窃的一种形式。接下来,我们在叙述侵权问题时,多采用“剽窃”,而不是通俗用语“洗稿”。
  在抄袭者那里,洗稿式“剽窃”堪称一门儿“艺术”,讲究:剽、改、接、叉。只不过,有的人演技高,有的人演技差。抄袭我们的这个号,其修炼的段位,也不过半瓶子醋——但,就是这半瓶子醋的演技,已足以让众多人蒙在鼓里。
  剽 直接明目张胆地照搬,在洗稿中,一般是剽窃主要标题、核心概念和结构脉络,只在局部微调
  改 词语改用近义词,句子变换说法同义句,段落主要意思不变。
  接 原文相关要素进行顺序调整后,进行拼接,以达到掩人耳目、蒙混过关的效果。
  岔 通过增加一些其他信息凑字数,欲将实现岔开转移,以起到稀释全文的作用——但毕竟做贼心虚,就跟古玩作假一样,还是能留下明显的痕迹。
  需要说明的是,这四招一般并不是单独使用——因为复制粘贴式的抄袭,技术、招数太过拙劣——多数抄袭者已经放弃。所以,抄袭老手,一般使用多个招数联合出击。我们先以我馆被抄袭的《福建》文为例,进行说明。
  判断一个作品是否有著作权,尤其是线上作品的著作权和侵权,前提是公开发表——大地理馆《福建》一文发表于7月10日,对方文章发表于8月24日——我方在前,对方在后。
  接下来,是我方文章与对方涉嫌剽窃文章的对照说明:
  第一处:标题几乎雷同。文章开篇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是,双方文章的标题——《如何去福建?曾是一个宇宙级难题》与《如何进入福建》,这两个标题相似程度有多高,相信大多数理性的读者,都有自己的判断。小编在这里贴出开篇图对比,大家可以用进行对比。当然,有人说:标题近似,或许是一种巧合。好,如果仅仅如此,那也不用着费口舌了,咱们接着往下走。
 
  

  第二处:数据引用语句叙述方式“照搬”。在文章的靠前部分,为了说明福建关隘众多,我们引用了《福建省交通志》数据,对方文章也出现了——这本来无可厚非,公开资料引用嘛。但是,数据叙述方式居然一模一样——我方在前,一字不差。每个人写文章,引用资料数据可以一样,但叙述方式就未必了——这里对方把我们的叙述语句照搬,就露出马脚了,显然是抄袭过程中的“惯性”所致,或者说,因为时间匆忙,没能及时“处理干净”。
 
  

  第三处:连贯叙述的核心要素顺序相同。引用关隘数据之后,我文提到了仙霞关,对方同样如此——这里,对方对语句叙述方式进行了改编:但是,表达的中心含义,基本一致。当然,对方在篡改中编出来的“却对福建作用更大的关口”,其实描述并不准确——仙霞关是为了进入福建而设立,但未必对福建作用更大——两区之间,交通要塞的设立,对双向的意义同样重大,很难比较出对谁更有利。可见对方作者,在抄袭之余,本想卖弄下,不想“弄巧成拙”了。
 

  第四处:将原文引用谚语由文字改为语音。
“闽道更比蜀道难”一句,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文献出处,是我文作者在现场采访中,老百姓的一句口头禅。我文中对其进行了前后说明,对方文章并没有直接使用,但放到了嵌入的音频之中。单看“蜀道更比蜀道难”的巧合,看起来都不是很恶劣——但跟前后那么多“巧合”组合在一起,那就再明确不过了——后者“研读”了我们全文,并照着原文思路“编辑了”一篇稿子。可以看出,攒稿子的人,尽管具备一定的“演技”,但还是留下了诸多没有处理干净的侵权证据。
 

  第五处:行军路线骨干部分照搬,部分文字说法略改。汉军进入福建的段落,我馆文中明确指出了:学者考证出的西汉军队的三条行军路线,并明确表明了学者的身份、姓名。对方则对文字进行了压缩使用,并隐去了学者的姓名——同时,对于路线的解释和叙述,大同小异。
 

  第六处:观点性文字,换汤不换药。以汉军开辟通道一段为例,猛一看上去,双方语句并不重复,但仔细阅读,其实仍是对原句内容的“剽窃”。
 

  我文:“汉军开辟的这些通道,确定了后来两千多年里入闽之路的基本格局”对方:“但汉武帝军队踩出来的路线,却在后来成为了闽人与外界沟通的重要通道”
  汉军”换成“汉武帝军队”,“通道”换成“路线”;“入闽之路”入换成“闽人与外界沟通”——不过,俺要提醒一下对方:这位作者不没节操,而且功底水。你家费尽心思改造出来的句子——其!实!是!大!病!句!:
  1. 但+却,语义重复。
  2.没有主语,把开头“但”去掉,主语就有了。
  3.“成为了”重复啰嗦,改成“成了”或“成为”都可以。
  大兄dei啊!看得出您做抄袭,已经不是第一天做了,何必要那么紧张——也许是我高估了您——写病句,并非紧张所致,只是您正常发挥出来的水平而已。
  第七处:我馆首创的“西域”与“福建”意义对比,被剽窃使用(见上图)。以往公开资中,没有对西汉武帝开辟西北通道与东南通道的对比——这大地理馆文章首次使用的原创,真是巧了——对方文章又双叒叕跟我们撞车了。此句改编套路跟上一处相同。
  按说,这位作者在剽窃方面,又不是新手,你说,您到底紧张个啥?
  我方文章:几乎同一时期,张骞等人在西北进行了“凿空西域”的壮举。对方文章:(汉武帝)对福建的征服几乎和他对西域的征服同时,拉开了帷幕。
  第八处:结束的抒情桥段,对方也不放过。作为地理传播公众号,我们前边文字往往都是夹叙夹议的文字,一般在文章结尾发一段抒情,缓和一下节奏,没想到,抄袭者连这个都不放过。比如,我们说福建的陆地封闭造成出省困难,但海上的优势则让福建人拥抱了大海。我们说“山国的险阻”“转而奔向海外”“陆地时代的辉煌”“海洋的时代”;人家就改成了“当山为福建人关上了对外的大门时,海又为他们打开了一扇窗”。
 

  纵观全文,我们还可以找到更多类似的抄袭证据,限于篇幅,就不一样列举了。两篇文章:一个是扎实采访、现场调查后的文字,现场描述与史料引用结合,夹叙夹议,史论结合,凡是他人成果,皆明确指出,逻辑严谨、脉络清晰;一个是泛泛而谈,看着地图谈天说地,整体脉络和主要元素,皆来自前文——因为抄袭原因,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可笑的知识硬伤和语法错误。
  孰优孰劣,谁真谁假,相信明眼人自有答案。
  至于我馆今年2月份发表的《大山东地理:一部“三国演义》一文——对方在剽窃方面表现得更为恶劣:
  第一:山东地理的“三国演义”格局,为我文首次提出,此概念被对方直接照搬,作为小标题使用;对方不经允许直接盗用,也就罢了,在文中居然堂而皇之地当做自家原创——在这该号的各种“创作”中,司空见惯。
 

  第二:,对方多张地图的制作内容,系将我方地图进行改造后发表。无论是文字,还是图片,虽然内容明显雷同,但对方没有任何注明出处的文字。
 

  我记得这位“笔杆子”在知乎回应解释自家最得意的“创作”方式——将“不是人看的”学术论文翻译成能看懂的文字。
  论文“不是人看的”说法,出现在其在知乎言论的第一次版本中——从下方网友反馈评论可以得知,对方进行过修改。如此充满挑衅的回应,在舆论压力下,改成了——“把那种专业的、学而有术的、写得晦涩难明的文献看懂,用老百姓能看懂的话复述出来。
  
  
 

  注意,人家在这里为自己辩解时,还是不小心说了实话——文章是对其他材料的“复述”。
  “复述”是什么呢?
  汉语词典里这么解释:把别人说过的话或自己说过的话重说一遍。说话内容和意思并没变,只是换了一种说法,在《著作权法》中,这叫改编、演绎,且不说版权方是否授权,只要使用人家东西,注明出处是最起码、最基本的底线。
  “复述”的东西,意味着——非原创。但是,这些多数文章都堂而皇之地有署名,且标注“原创”。
  通过其对我馆抄袭的两文章对比,可知这些编辑和作者的节操之低:
  首先,众多改编的文章(自己也说“复述”,不是新作品,署名、原创都不合理)免费扒,不告知原作,且常常不注明来源。
  第二,用了那么多文章内容,居然故意隐藏明确来源。如《福建》抄袭文中,就用模糊的“学者”来替代身份十分明确的大学副教授。
  第三,我方提出相关内容侵权交涉,对方居然理直气壮地矢口否认甚至说出,没有注明出处的“新媒体行规”的可笑之辞。
  按照这种无视常识和法律的做派——我方明显被侵权的《山东》一文显然是属于他们口中的“复述”,人家不仅大摇大摆地将原创内容“搬走”,还堂而皇之地署上自家那位“笔杆子”、“快枪手”的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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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列举了对方侵权我《福建》《山东》文较明显的桥段—它们基本构成了文章的主要框架和脉络,这些精华均被对方窃取——从头到尾,对方从未主动联系我们,也没有注明出处。
  事后,对方在十几天的时间里,装作不知,不予回应。我们调查其过往的言行发现:对方一直将“复述”视为合法创作,且对这种“创作”颇为得意。
  此情此景,小编不禁想起大文豪欧阳修的一句话:修已知道你,你还不知修(羞)!
  替你羞:你爹喊你把遮羞布裹上
  这个拥有宏大霸气名称的公众号,其slogan宣扬所谓的“新三观”——现在,我们感受到了此口号的魅力——交涉过程中,小编的三观更是被彻底刷新!
  论文“不是人看的”
  复述=原创
  使用网络图片都是免费的
  没有“注明出处”的新媒体行规
  简直,堪称他们的“四大发明"。现实世界往往比玄幻世界还要玄幻——相比其推送内容的“伪原创”,这“四大发明”,才是最有想象力的伟大作品。
  这些颠覆逻辑、违反常识、无视法律的东西,绝对配得上“发明”一词。在此之前,我们也曾交涉过其他侵权事件,但没有一个人、一家机构,能展现这种奇特的天赋。
 

  此情此情,小编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的身影,那就是高铁上的让座男——火车上那位将齐鲁大地脸面丢尽的男人,跟这个号的负责人一样,他们的言行、作为、修养,简直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高铁男的行为,纯粹道德、修养层面的无耻更多一些,而某号及其负责人则公然挑战法律权威,而且堂而皇之为自己洗白——后者将道德无耻与无视法律完美融合,让高铁男相形见绌,甘拜下风。
  伊甸园里的赤身裸体的亚当和夏娃,就已经知道用树叶来遮羞——有羞耻感,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重要心理和行为。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已经抛弃了这种初心——而且,比缺少身体羞耻更可怕的是,他们没有心理上的羞耻。
  接下来,就让我们欣赏、观摩一下这个大号团队的部分所作所为:
  一、回应侵权纠纷的手段:装聋作哑—敷衍洗白—顾左右言他。
  我馆第一篇稿件涉嫌抄袭发生以来,自画像为“乌龟绿头形象”的某负责人经过了10天才开口,但基本没有走心,没进入正题,避重就轻,答非所问,那姿态就像“日理万机”的某新闻发言人,敷衍了事。
总结一下大体就是:
你跟他谈侵权,他跟你说巧合
你跟他谈内容,他跟你扯商业
你跟他说法律,他给你编行规

  
  据说——对方对于这类交涉投诉,早已司空见惯。之所以有底气,据说——是拉了一笔投资。对于侵权投诉,人家的原则就是:能不了了之的就敷衍解决,躲不了的就用钱来摆平。
  二、解释侵权质疑的发明:照片是免费图、行规无须注明出处。
  
  新媒体领域,扒图现象并不少见,但“他人犯罪不意味你可以杀人”——何况作为大号,更应主动守规矩,为社会树立榜样。
  此大号不仅没有以身作则,反而比很多小号更没节操。我们常常看到许多公众号文章文尾标注“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图片来自网络,侵删”,做法未必地道,但起码说明还有一线良知。
  跟这家大号相比,那些小号是“小巫见大巫”。
  人家采用的网络照片等影像资料,基本是裸奔状态——无标注来源信息、无标注作者信息、无内容参考出处,整个一“三无”产品。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如果要从第一篇文章数到现在,三天三夜也恐怕也说不完。
  空口无凭,文章都是公开,大家可以随意翻看、欣赏那些“三无图片”。
  
  
  
  
  
  
  
  
  
 
某号部分“三无”图片截图赏析

  谁能想到:一家有商业梦想的大号,一家吸粉众多的机构,为何在此事上如此“业余”。这种情况下,其负责人居然还强行洗白,比喝二锅头还更让人迷醉。
  三、“创作”文章的法宝:对文献进行“复述”,并强行标注“原创”。
  知乎上有一个跟此号有关的话题问答“如何评价公众号XXXXX”,有人质疑带有营销目的——这咱就不管到底啥动机了。题目是开放的,包括其笔杆子在内的各路知情人士,纷纷登场回答。
  跟内容侵权不相关的信息,如是否通俗,是否专业,是否严谨,是否偏激,是否民科,是否地图炮云云——我们一概不说。评论简单粗暴,一味膜拜或一味贬低的说辞,也尽可能不采用。
  我们,这里主要提取涉嫌侵权的相关信息: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该号的笔杆子、“快枪手”,将其核心工作陈述为“复述”常人看不懂的文献,字里行间引以为傲——但无论字典解释,还是法律规定,“复述”只属于改编、演绎范畴,并非独立的新作品,即使需要改编、演绎,也许经过原作者、版权方同意,最不济也要著名出处,并声明是改编,但人家偏不这样,还照样署名、自称原创;
  某知乎用户在回答中评价该号:
  “别的不说,只是希望多点原创少抄一点。。或者洗文洗得干净一点别被看出来”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这位网友在字里行间的叙述,表明他认为,该号在内容原创方面问题很大,许多内容存在抄袭侵权问题,而且其文章抄袭已经是普遍先行啊。
  知乎某匿名用户通过对某作者的个案分析,指出其文章存在“拼凑”的问题:
  “东一块西一块拼凑而成,参考资料比自己写的多”。
  这事当然有作者的问题,但,作为一个“多产似老母猪”的公号,为了保证速率,难免要让作者的功课大打折扣。为了压低制作成本,拼凑、洗稿、侵权问题,不出才怪。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有知情人反映,其一位亲友曾在此号工作、实习,说“洗稿"就是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校学生是作者队伍的重要组成者——他们在稿费等报酬上比有经验的撰稿人要求更低一些。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经常洗稿的人不少见,但敢如此明目张胆以“洗稿”为荣的行为,实在是少见。
  知乎用户   评论说,该号
  “其实不过是地理+历史的搬运工”
  这个评价很是符合该号“复述”的工作方式。本来,能做好搬运工本身并无可厚非,前提是,你大大方方地说自己是复述者、改编者,正规渠道操作、注明引用来源、去掉原创标签,好好地做你的“转化”工作,本来也是一条正道。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何况,明明自己已经承认了搬运工,偏要通过洗稿式剽窃,以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运作,还标注原创、署自己名字——
  这,就有点既当那啥,又立那啥了。
  四、真有投资毕竟是好事,但该用于规范运作,而不是违法操作。
  忠言逆耳利于行。
  能认真建议、甚至投诉你,其实算是对你的尊重——提出不同意见就被拉黑、删除的人,有多少,小编不知道。但根据知乎残留下来的用户发言来看,应该还是不在少数吧。
  这里边评论,有的激烈,有的委婉,但其实都是肺腑之言——可以看出,他们中的许多人,本就是贵号的读者。愿意看出问题,并给你指出的人,比那些天天山呼“赞”“威武”的人,更值得珍惜。这些衣食父母,怎能忍心抛弃?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面对网友中肯建议,一位贵号的作者 @冷夜寒星 同志很文艺而鄙夷地说,要“安静地做自己”——其实,如果你们老老实实的,没人阻碍你安静地做自己,只是你们岁月静好的时候,能不能做到不侵害他人的利益?
 
截图来自:知乎问答

  用抄袭的方式攫取名利,然后还若无其事地“岁月静好”——那这样的文艺,注定不完整,它配得上再加一个“BIAO”字!
  你家负责人,回应小编的时候,为了转移话题,开始前言不搭后语地敷衍,说内容只是一个环节云云——言外之意,我内容抄袭又咋地,但我已经做大了。言外之意,他们已经画了一个大大的商业饼!我想,这应该是你们傲慢的底气所在——有钱啦!
  商业模式和一篇PPT,可以让金主爸爸激动一时,但总不能一直靠画饼和高风险的洗稿工作,来继续让人家投入吧?您,这是给投资人埋下一颗炸弹呐。
  小编不知道,你们在画饼的时候,有没有把“复述”和剽窃的秘诀跟投资人汇报?对方提问风险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把抄袭法宝如实告知?
  再傻的金主投注,如果他有正常的常识,一定是要脸面,又要回报——他就算做做样子,也一定不愿看到自己投资对象,有如此的龌龊行为——谁都不会背着一颗随时可爆炸的炸药包,在市场上行走。
  在江湖上打拼,没有谁比谁更容易——不管通过什么方式,能说服金主投资,于情于理,可喜可贺。但既然进入市场,把自己打扮成大V派头了,那就要有规范的做派。且行,且珍惜。
  投资人如果意识到这一点,他和众多有良知的人民群众一样,一定会强烈希望贵号能捡起丢掉的遮羞布,能慢慢地从深渊中爬出来,以慢慢接近已经被丢失的基本底线。
  在这里,大地理馆严正致某大号:
1.请正视已经涉嫌剽窃、未注明来源等违反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行为,请立即删除、停止传播盗取大地理馆内容的文章,并采取行动消除造成的影响。


2.请就相关事宜发表公开声明,进行正式道歉,并做出详细解释,以弥补已经对大地理馆造成的不利和误导影响。


3.贵号及相关负责人的言行,涉嫌侵犯对我方的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人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我方将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

  如果不是被侵权,小编对这个公众号团队并没太多兴趣。小编本来想通过礼貌、客气地方式解决问题,给他们留足了面子。但对方既然如此不买账、不怕羞,那小编也就只好通过上述文字,扒了扒你们的套路,你们的秘诀,你们的哲学——让大家在了解侵权事件的同时,也更好地认识下这个伟大的团队。
  我们再次强调,只讨论与侵权有关的东西,并补充声明:
  文章截图内容,大部分为已公开内容,来源有知乎问答、微信文章评论;部分为微信群沟通内容,为局部公开信息;部分为知情人士透露。
  就事论事,不冤枉好人,也不斗争扩大化。尽管部分言行暴露了部分人修养不好、水平不高的一面,但不宜对其进行人格的全面否定,如,不能因为其喜欢抄袭、洗白,就说人家不孝顺。
  这些言行体现的价值判断,并非是对这个团队做出的盖棺定论——我国向来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任何罪大恶极的人和机构,经过改造之后还可以实现重新做人。
  该团队上下的言行无耻,不可以强加在每个人身上——人在江湖,人人难免有苦衷。一点坏的鸟屎,可以毁掉一锅粥。在良好的环境里,抄袭达人,也可以转化为守法公民。
  最后,用一段出自业内人士的一段话来送给贵大号:
  洗稿者不能永远肆无忌惮,也不会一直有利可图。谁也无法预知那根钉子什么时候会出现,不是所有的钉子都只硌手,关键的部位,再小的钉子也可能致命。
  ——公众号“新榜”《国家首次提出打击洗稿!洗稿之痛,到底痛在哪里?》,张洁
  最后,免费赠遮羞布一块,在公共场合——不管你们要不要脸,还是遮一下羞为好!
  
—END—

  
 
geo-museum
公共地理 传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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