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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杭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积极配合杭州市网络借贷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
要求,P2P网贷机构待偿余额不得新增、出借人人数不得新增,并且网贷机构不得新增违规业务,存量违规业务必须持续下降,于2019年6月前全部结清。
拟退出的P2P网贷机构,不得单方面宣告完成清盘,须完成余额清零、ICP注销、公司注销并经管理部门同意销号后方可完成退出。
看起来杭州学习了深圳的做法,做法比较狠,但是是对出借人和平台方都是不错的指导方向,关键时期不能再出问题。给出借人极大的保护措施。
晚安,各位,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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