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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故事︱法不责众?咸丰帝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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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5 01: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紫禁城,是天子居住之所,也是保卫最为严密、戒备最为森严的地方。但谁能想到,清朝嘉庆到咸丰年间,紫禁城内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失窃案”,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咸丰帝对此案的最终判决,让人不得不说一声:服!
  咸丰四年(1854年)十一月,总管内务府下辖“管理慈宁宫花园事务处”一把手、郎中庆瑞因病退休,内务府改派另一位郎中德溥接替他的位子。德溥上任之后,按照惯例对慈宁宫花园内各殿堂的内部陈设物品进行一一核对。这本是一次很正常的官员接任和一次很普通的陈设核对,但当德溥查验到慈荫楼时,问题出现了……
  慈荫楼位于慈宁宫花园最北端,始建于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她坐北朝南,上下二层,面阔五间,进深一间,与宝相楼、吉云楼一起,从北、东、西三面,像众星拱月一般环绕着慈宁宫花园内的中心建筑——咸若馆。
  

  慈宁花园地图
  始建之初的慈荫楼,其内部陈设是什么样,现在已不可考。但我们从档案中得知,六年后也就是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帝下旨,在她的二层北侧,仿照咸若馆样式,增设了一座长度与北墙相同的“踏跺式供经龛”,供奉佛经一部共计一百零八函。
  这部佛经来头可不小,它的全名在清宫档案中称为“金欢门镶嵌珠石磁青纸泥金字《甘珠尔》经”,这可是乾隆帝效仿其祖父康熙帝的杰作之一。我们知道,乾隆帝对其祖父异常崇拜,不仅在即位之初便许下诺言,绝对不超过其祖父61年的在位时间,也就是说他只会当60年的皇帝,并且,基本上康熙帝做过的事情,他都要效仿一下。大的如康熙帝南巡六次,乾隆帝便也六次南巡;小的则如康熙帝曾下旨制作了“金欢门镶嵌珠石磁青纸泥金字《甘珠尔》经”(俗称“康熙版《龙藏经》”,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院)一部一百零八函并将其供奉在咸若馆内,乾隆帝则也下旨制作相似的“金欢门镶嵌珠石磁青纸泥金字《甘珠尔》经”一部(俗称“乾隆版《甘珠尔经》”),也是一百零八函,供奉在咸若馆北侧的慈荫楼内,与“龙藏经”遥相呼应。
  

  

  这部乾隆版《甘珠尔经》,最精美之处在便在于它的上下经板。上层经板裱以磁青纸,中间凹下部分写梵藏对照泥金字,两旁还绘有佛像二尊,并冠以錾金欢门,上嵌珍珠、珊瑚珠、蓝宝石、绿松石等,其上覆盖红、蓝、黄、绿、白五色经卯各一块;下层经板中间凹下部分彩绘佛像五尊,并冠以镶珠石的錾金欢门,其上亦覆盖五色经卯各一块。这体现了乾隆时期佛经制作的最高水平。
  

  《甘珠尔经》
  郎中德溥发现的问题便出现在这部乾隆版《甘珠尔经》的上下经板之中。他先是发现有一函佛经的“上下经板镶嵌金花珠石脱落”,随后又发现“各经包内缺短甚多”,甚至还在“经包内起出小刀三把”。
  

  德溥估计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刚一上任,便发现了如此严重的问题,他不敢丝毫隐瞒,当即将此事上报,惊动了整个内务府,“上下不胜骇异”。内务府的反应也不慢,马上派出另一名郎中经文图到慈荫楼再次仔细核查,最终确定“《甘珠尔》经一百八包内,上下经板镶嵌缺短者共有二十六包,按照原册所载金色分两珠石数目,共约短八成金六百余两,大小珍珠一千余颗,珊瑚、松石、青金石共一千余块”,可谓是损失惨重。
  但慈宁宫花园深藏禁宫之中,除了“前面园门并后东角门与外面相通,四围均属严密”,“墙垣甚高,势难爬越,外人无由得入”,花园外有“内务府护军章京护军等看守”,园内则是“内务府郎中一员、员外郎一员兼管,率领该处披甲(即穿索子甲的兵,也是清“八旗兵”的别称)八名、苏拉(是满语的“杂役”,负责宫中搬、拉、抬、运等笨重的体力活)十二名看守殿内陈设、打扫地面一切差务”,并且还有“殿门等处上锁时由该管司员等监视加封,如遇开启时先由司员查验锁封后方准开殿”等一系列详细的规定。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经板镶嵌外人亦无由得知”。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乾隆版《甘珠尔经》经板上的镶嵌丢失,只能是内部人士监守自盗,绝非外人所为。
  于是内务府慎刑司紧急出动,“将该处披甲德芳等八名先行传出”,“严行审讯”;随后又“将苏拉福祥等十二名传到,隔别严究”。德芳率先供出了另一名披甲瑞庆喜好赌博的线索,苏拉诚立则做出了更为详细的供述:咸丰四年闰七月五日,“早饭后,瑞庆、德芳先后进院,伊向井中打水,撞见德芳在院,瑞庆手提蓝布包一个由后边走出,德芳尾随,两人径出园门,复至东院,移时而出,听有德芳向瑞庆说你就去吧之语,瑞庆遂将蓝布包携出,不知去向。诚立当向德芳盘问,德芳声言:瑞庆进殿偷窃经板金花珠石,并言他作事不与我们相干。”如此,案件逐渐清晰明了,披甲瑞庆有重大作案动机(喜好赌博)和嫌疑(蓝布包)。
  

  但当慎刑司审讯瑞庆时,却没想到瑞庆“坚不吐实,其狡诈躲避竟出情理之外”。内务府审不出个结果,只好在咸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奏咸丰帝,“将此案披甲德芳等八名、苏拉福祥等十二名,连起出小刀三把,请旨送交刑部严行审讯”。
  咸丰帝得知此事极为震怒,当即下旨将之前与郎中庆瑞一起负责看守慈宁宫花园的内务府员外郎德楞额革职,同时责令内务府与刑部共同审讯相关嫌犯,务必找到真凶。但事实并不是那么简单,披甲瑞庆、德芳等人,与内务府其他人员一样,均是“三旗之人”,亲友关系盘根错节,很容易做到“串通供词”,所以,尽管刑部审讯了大半年,最终还是无法确定给瑞庆定罪。
  但是,二十六副经板上的镶嵌失窃是实,并且经仔细测算,要将这二十六副经板修复回原样,“共需银一万二千四百三十六两一分”。那么,这笔钱谁来出?
  咸丰帝于咸丰五年(1855年)九月十六日给出了最终答案——
  “自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以后历任内务府堂司各官分成立限赔补!”
  具体而言,“历任堂官有统辖之责”,分赔三成;“历任司员系专管之员”,分赔七成。至于此时已经故去的内务府“堂司各官”,也不能免责,由其“子孙代赔”,但只需要赔一半。同时要求所有赔付“限一年内全数完缴”。
  

  于是,共计有包括英和在内的41位历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其中26位已经过世)以及增祥等28位内务府郎中和员外郎(17位已经过世),按比例分别赔补白银“八百四两一钱六分八厘”至“四两二钱”不等。赔得最多的这位叫乌明阿,他于道光五年(1825年)八月至八年八月间和道光十二年六月至十四年三月间,两次任内务府郎中,任职时间最长,并且当时还在世,所以荣膺赔付冠军。赔得最少的这位是总管内务府大臣舒兴阿,尽管他的职位最高,但他任职时间最短,一个月都不到(道光二十四年九至十月间),所以仅赔了四两二钱。但严格说来,舒兴阿还不是赔得最少的,因为还有一位“幸运儿”,就是已经过世的郎中兴业,“无子嗣,亦无承继之人”,而免于赔付。
  六十九位内务府各级官员按比例赔付慈荫楼乾隆版《甘珠尔经》经板的维修费用,让我们看到了咸丰帝的在这件事情上的魄力,他强势地向所谓“法不责众”→→
  

  当然,赔付不是目的,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才是正道。总管内务府重新制定了《慈宁宫花园严密防范章程》。在原有“郎中、员外郎各一员管理”的基础上,“添派内管理二员,随同该员等管理”。并规定“司员、内管领等一经年满更换时,新管之员会同原管之员将各殿陈设等项,按册清查,并将经包逐包开看,另贴印花,办理交代存案”,每隔五年内务府大臣亦要“率领司员将所有经包陈设等项按册清查一次”。所谓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经过这次经板镶嵌失窃案之后,一直到清末,慈宁宫花园再未发生类似案件。
  本文作者:文明,故宫博物院宫廷部副研究馆员
  插图 /王天帅  
  编辑/张林  美编/鲁婉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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